姓名: | 刘贤华 | |
领域: | 企业战略 市场营销 企业文化 品牌管理 商业模式 | |
地点: | 北京 崇文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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军队营销法律观点: ---《你若不强大丶法律永远对你都是冰冷的》
我是一名党员,更曾经是一名军人,
今天在台下听着领导的"扯蛋",我想发狂,
让我情不自禁联想到山东辱母案!
一名女企业家,贷款135万,月息10%,
在支付本息184万和一套价值70万的房产后,
仍未还清欠款,遭到对方暴力催款。
媒体称:2016年4月13日,
催款方将女企业家的头部,
按到排泄过的马桶里。通话记录显示,
女企业家曾四次拨打110和市长热线,未果。
次日,催债手段升级——辱骂、
抽耳光、鞋子捂嘴,
在11名催债人长达一小时的凌辱之后,
催债人杜志浩脱下裤子,
当着女企业家儿子于欢的面,
用极端手段污辱女企业家。
匆匆赶来的民警未能阻止这场羞辱。
情急之中,22岁的于欢摸出一把水果刀乱刺,
致4人受伤。被刺中的杜志浩自行驾车就医,
却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
于欢面对众多讨债人长时间纠缠,
不能正确处理冲突,持尖刀捅刺多人,
构成故意伤害罪;鉴于被害人存在过错,
且于欢能如实供述,对其判处无期徒刑。
为何不认定正当防卫?法院的解释是,
虽然当时于欢人身自由受到限制,
也遭到对方侮辱和辱骂,但对方未有人使用工具,
在派出所已经出警的情况下,
被告人于欢及其母亲的生命健康权,
被侵犯的危险性较小,“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”。
法院称:于欢面对众多讨债人长时间纠缠,
不能正确处理冲突。“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”
这种措辞,把催债人的暴力伤害,
弱化为“纠缠”,陷于欢于被动之地,
明显有失公正,引发公众骇然,舆论喧哗。
——但类此措辞,并不少见。
【正是类此冰冷的措辞,影响了我一生的思考】。
我曾是个军人更是党员,有天无聊看电视,
突然看到条血腥新闻:
新闻主角,是个17、8岁的女孩,极瘦弱。
新闻称她是个被拐卖的姑娘,
被人贩子卖到了个贫困村。买家是个农民,
家里还有两个6、7岁的孩子。
夜晚时,农民回家来,女孩自然逃不了。
等到白天,农民下田耕种,
女孩就由两个孩子看守,她几次逃走,
两个孩子高声喊叫,乡民如飞赶至,
将逃跑的姑娘捉回来。
被两个孩子看死,没法逃。
——结果,逃不掉的姑娘怒了,
就趁男人下田之时,操起菜刀,
啪啪啪把两个孩子给剁了。
连杀两人,血腥弥天。杀人的姑娘,
被拖到电视镜头里警世普法。
记者质问姑娘:为什么行凶杀人?
不知道这是犯法吗?
姑娘气道:我真的没办法,
没人救我,没人管我,在那种情况下我能怎么办?
然后记者收回话筒,对着镜头说:
我们要有法律意识,要相信法律,
不能走上犯罪的道路。
【看到这里,我腾地一声跳起来,
到处找东西想要砸电视】。
要相信法律,有法律意识,
这话是没错的——
但当你落入到一群根本不相信法律,
没法律意识的人手中,他们肆意的伤害你,
凌辱你,这时候哪怕是最坏最坏的法律,
也不敢擅自剥夺自我保护的权利。
被拐卖的姑娘,让我感觉到,
这个世界,似乎跟我们想象的有点不一样:
——有些规法,似乎是专门给你制订的。
别人可以胡来,可以拐了你卖掉你蹂躏你祸害你,
可以拿法律不当回事儿,而你却不可以吭气。
暴力伤害你时,法律是缺席的。
可当你被逼至绝路,拼死挣扎,
法律突然跑来盯紧了你。平民百姓,
在法律面前,就如同后娘养的,根本没处说理。
这起事件,对我影响之大,
让我写出了一篇小说,标题是《黑色的火焰》,
就是写一个姑娘被拐卖乡村,
最后手刃买家的故事。
——然后我把这个问题,想明白了。
——【在法律面前,我们得不到救助】,
【只是因为我们太弱小】。
法律是社会工具,只有强者才会娴熟运用它。
弱者以为强者善于运用法律工具,
就可以保护自己,这纯粹是自做多情——
这就好比班级里的学渣,
以为同班的学霸考上清华北大,
自己也跟着出息了,这想法未免太神经。
——所谓弱小,就是指我们失去了自我保护能力!
时代步入文明,但固有的天性,
终难免这世界的丛林特质。
那时候我想,我必须要强大。
强大或弱小,不过是一种心态。
强大是相对的,弱小是绝对的。
强大者也不是就不会受到伤害。
但,非唯强大,无足以面对自己的人生。
刘贤华观点:
【你若不强大丶法律永远对你都是冰冷的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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